为保障城市的交通安全与畅通,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命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青白江区交通管理部门在凤祥大道、同华大道、华金大道二段、华金大道三段,设置了禁止大型汽车号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禁令标志并安装了电子警察设备,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货物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悬挂大型汽车号牌货物运输车辆,每日7:00至22:00时禁止在凤祥大道、同华大道、华金大道二段、华金大道三段道路上行驶。
(二)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四、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互与通行流量的详细情况,将适时对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段等做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五、需经凤祥大道、同华大道、华金大道二段、华金大道三段通行的货物运输车辆可经凤凰大道西段、同华大道西段、八阵大道、货运大道、桂平大道、同心大道、青白江大道等道路绕行。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